汪篯(1916-1966),江苏江都人,1916年生于扬州。1934年入清华大学历史系学习。全面抗战爆发后,随校迁往昆明,1938年毕业于西南联大。1939年夏考入北京大学文科研究所做研究生,随后留西南联大任教。1947年辗转来到北平,进入北京大学史学系工作,同时在清华大学协助陈寅恪先生写《元白诗笺证稿》。北平解放后回到北大,1951年以后始终在北大历史系工作,先后任副教授、教授,教研室副主任、中共北大历史学系总支委员和系副主任等职。1966年6月10日在“文革”中含冤去世。
汪篯主要从事隋唐史研究,在观点和治学方法上都深受陈寅恪先生影响,继承了陈寅恪先生的扎实学风,重视史料考校。对于具体的历史研究,强调通过反复研究得出切合实际的结论,不囿于前人成说,坚持探求历史发展的本质。注重对比研究,将历史划分出不同的发展阶段,寻求历史线索与社会发展规律;同时,经常进行统计和计算,重视定量研究。
汪篯非常关心年轻一代史学工作者的培养。在北大历史学系任教期间,他接手余逊教授的“秦汉魏晋南北朝史”,并开设了“唐代党争史”、“均田制研究”、“中国通史·隋唐部分”、“汉唐土地制度”和“隋唐史专题”等课程。常教育学生研究历史必须实事求是、客观分析,巩固基本知识,练好基本功,特别注意考据能力的培养。其主要著作有《秦始皇》、《关于隋末农民战争的发源地问题》、《唐太宗》、《唐代实际耕地面积》、《汪钱隋唐史论稿》、《唐太宗与贞观之治》等。